更新日期:2011/06/14 04:21

自由時報記者張勳騰/通霄報導〕通霄鎮五北里「川統窯業」被地方人士指責非法堆置污泥,臭氣沖天並污染地下水源,縣長劉政鴻昨天會勘,他質疑業者未經申請即大面積濫挖,怒斥「無政府」,當場勒令停工、罰款一百萬元,並要求三個月改善完成。業者喊冤說,都依規定處理,將申訴並請求國家賠償。

 

居民:五北里臭翻 地下水污染

 

五北里民指控說,去年六月起,「川統窯業」從新竹縣載運黑色污泥進入廠區做為製磚原料,廠方用怪手整地,污泥臭氣遠播,造成附近里鄰空氣污染並污染地下水源,他們懷疑污泥具有毒性,多次向環保署、縣府陳情。

 

劉政鴻昨天會同縣議員李聰祥、劉寶鈴、劉秋東、巫恒昭、邱紹俊、通霄鎮長徐永煌及農業、建設、環保、縣警局及地方人士近百人,大陣仗到現場了解。

 

劉政鴻等人看到怪手仍在開挖、整地,堆置污泥產生惡臭,他撿起一塊正在翻推曝曬混拌的土方嗅聞,直說「很臭」,並懷疑污水排放到廠區的外水池。

 

劉政鴻得知業者並未申請水土保持許可就擅自開挖,他怒不可遏,大喊「我來了,竟然還在動工!」喝阻現場人員立即停工,並要求警方通報檢察官查扣機具;劉政鴻怒斥業者濫挖、造成嚴重污染,根本是「無政府」狀態。

 

縣長:罰款100萬元 3月內改善

 

汛期將屆,劉政鴻要求農業處及建設處緊急做好水土保持防災工作,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罰款業者一百萬元,並限期三個月內改善,否則每天要連續罰一百萬元。

 

對於居民懷疑地下飲用水源已遭污染,劉政鴻也要求排水封管,指示環保局檢驗,如確遭污染,將替鄉親向業者求償。

 

環保局表示,業者開挖面積約六點五公頃,在非法堆置之前已罰款十萬元,業者申請變更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並未核准,但污泥檢測報告並未驗出是有害物質。

 

業者:稽查都合格 將請求國賠

 

業者何銘軒提出證明文件澄清說,今年二月起,環保署九次、環保局三次到廠區稽查,抽驗空氣品質及水污染各兩次,所有檢測報告都合格。

 

他說,土方來源、檢測、堆置、生產過程、產品檢測等,縣環保局在去年八月也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過程一切合法;在空氣污染部分,環保局要求在八月五日前改善完成,期限還沒到,劉政鴻就逕行勒令停工,很不合理。

 

何銘軒說,縣府勒令停工,已衝擊工廠內四十多戶的家庭生計,將提出申訴並請求國賠。

 

文章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14/78/2t9s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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