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家用濾水壺 自來水仍須煮過

【台灣醒報記者李皇萱台北報導】「自來水還是要煮過才能喝!」隨著國人對生活品質愈來愈重視,不少消費者開始購買不插電家用濾水壺。消基會董事葉欣誠教授提醒民眾,買不插電濾水壺後,飲用水仍須煮過,因為直接倒入濾水壺並不能保障飲水品質。消基會今日公布一項調查,發現檢測的11件樣品中,僅有3件清楚標示過濾效能,且確實具有標示上的過濾效能。


葉欣誠強調,雖然自然水出廠的時候的確可以生飲,但出廠後到終端仍是有被汙染的可能,所以不是有裝濾芯的濾水壺就萬無一失,況且不插電家用濾水壺的濾水能力屬於簡易型,消毒並非其主要功能。


民眾使用不插電家用濾水壺,主要是希望保障飲用品質,消基會特別針對濾水壺的過濾效能進行檢測,過濾效能檢測包括三大部分:餘氯移除率、總有機碳移除率和重金屬移除率。


標檢局組長張文彬說,濾芯中主要兩個材質活性碳和陽離子交換樹脂,前者負責吸收氯氣和總有機碳,後者負責吸收重金屬。所以各項移除率愈高,過濾效能愈高。


消基會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年9月合作進行不插電家用濾水壺的品質與功能的測試調查,在檢測的11件樣品中,僅有濾水壺「BRITA」、淨水器「國際」及淨水器「象印」3件清楚標示過濾效能,且檢測結果符合其標示的過濾效能。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在檢測的過程中發現,除了商品標示遵守規定外,主管機關也應訂定濾芯效能標準,讓民眾購買時有依據。針對此部分,張文彬表示回去後會建議標檢局研擬。


除了調查濾芯過濾效能,此想檢測同時依商標法檢查商品標示情形,結果發現有5件不合規定,分別是淨水壺「大同」、濾水壺「速普樂」、淨水器「象印」、濾水壺「聲寶」、濾水壺「膳魔師」,標檢局已函請業者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將罰新台幣2萬元至20萬以下罰鍰。

 

圖說:不插電家用濾水壺。(李皇萱攝)

 

文章出處: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2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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