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成加水站水質不合格 比自來水貴上625倍

 

許多民眾對國內的自來水水質,感到不安心,所以喜歡到號稱「乾淨」、「衛生」,且含有礦物質或海洋鹼性水的加水站買水喝。但消基會針對雙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的加水站進行水質檢測,不僅近6成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每公升價格最高還比自來水貴上625倍。

 

消 基會於今(102)年1月、5月間,以總生菌數作為檢測水質的標準,針對台北市1處、新北市9處、台中市9處及高雄市9處,共28處加水站進行水質抽驗。 結果發現,有16處加水站的「總生菌數」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換句話說,將近有6成的水質遭到污染,或是生產過程衛生不合標準,若喝下肚可能會引發 嘔吐、腹瀉等症狀。

 

同時,消基會的調查也顯示,有8處加水站未在加水槍或加水口設防塵措施,其中雙北市及台中市有6處,高雄市則有2處。消基會表示,加水站多設置在開放空間,但因部分出水口設計過低,可能遭貓狗等動物舔舐,或有塵土堆積的情況。為了確保衛生,應加設防塵措施,以免遭到污染。

 

飲用水水質違反規定的業者,最低可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若通知限期改善,卻仍未改善則可按日連續處罰。而遭主管機關禁止供水的加水站,若仍繼續販售,還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易科6萬元以下罰金。

 

加水站水源的部分,調查指出僅有5處來自山泉水,其餘高達8成以上可能是加了濾水設備的自來水。就加水站單位價格進行調查,雙北市每公升介於1到5元之間,台中市及高雄市則為0.5到2元,若參照自來水每公升價格0.008元計算,兩者價差甚至高達32.5到625倍。

 

消 基會指出,目前只有高雄市設有加水站衛生相關自治條例,建議業者可參考,以作為加水站營運時的設備建立及管理的依據。而相關主管機關應盡速研擬管理規範, 並於加水站張貼揭露水源供應許可證明、設置證號、水質檢測報告、設備保養更換記錄,以及加水站、管理機關聯絡電話等事項。

 

由於此次檢測結果顯示,加水站的水源多來自自來水,但價差卻高達數百倍,且經過淨水設備處理後,自來水中有益的微量礦物質可能也已流失,其設備是否定期消毒、更換濾心則有待查證。

 

消基會提醒,若是消費者購買加水站的水當飲用水時,應選擇有許可證明、水源標示及有效期限等合法設立的加水站。喝水前最好煮沸後再飲用,降低微生物總量,而盛裝的容器則是應清理乾淨,以免水質遭到污染。

文章出處:番薯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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