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廢水流向 環署擴大水質監測對象

中央廣播電台作者陳國維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5年11月25日 上午11:53

為遏止廢水處理設施不當操作,環保署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擴大應設置水質自動監測連線設施的工業區與事業,使全國能監測、掌握的排放水量從50%提升到80%。另外,針對重大違規者,將要求增設「電子式電度表」,若未依期限設置,將不得排放水。

環保署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共修正51條,其中,為強化廢污水的監控管理,擴大應設置自動監測連線設施的對象。

環保署水保處簡任技正張莉珣25日指出,原本排放水量每日達2千公噸以上的工業區及每日達1萬5千公噸的事業單位才需要設置水質自動監測連線設施,但辦法修正後,標準已下修到每日排放水量在1,500公噸以上的工業區及事業單位就要設置監測設施,未來更將建立資訊網,讓全民都能監督排放水的情況。

張莉珣表示,現階段已有80多個單位建立水質自動監測連線設施,未來將再增加270多家。張莉珣:『(原音)從1,500以上的工業區跟事業全部都必須裝設水質自動監控設施,這部分新增的規模大概有270家左右,可是已經可以掌握我們整個全國80%的排放水量。』

另外,辦法也新增重大違規者應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電子儀器每15分鐘就會自動記錄處理設施的用電量,監測數據還必須保存5年,以隨時掌控排放水狀態。張莉珣表示,違規業者如果沒有在指定期限內裝設,將不得排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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