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8/26 15:06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市府聯合稽查小組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稽查台南市8家補習班飲水機,發現均未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自主檢測飲用水質,市環保局已採樣攜回檢驗,如有未合格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

 

為保障補習班消費者飲水安全,市府聯合稽查小組由消保官傅然煇帶隊,會同教育處及環保局並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官莊惠媛,針對台南市成功路地球村美日語補習班、公園路大東海補習班、中山路成功文理補習班、成功路大碩補習班、凱旋路百世資優補習班、東安路傑出文理補習班、裕興街元喬美語補習班及裕文路林文南文理補習班等8家業者飲水機,有無定期保養及自主水質檢測進行查核。

 

結果發現,8家業者飲水機雖有保養紀錄,但仍有多家顯示未每月定期保養,此外,業者均未自主檢測水質,查核人員當場要求業者2週內改善,並進行複檢。

 

環保局每家均採樣攜回檢驗,如有不合乎大腸桿菌群最大限值6個菌 /100ml,硝酸塩氮10mg/l,亞硝酸塩氮0.1mg/l標準者,將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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